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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格致中学试场规则

作者:gezhi     发布时间:2004-6-17 点击数:1774

一、学生必须本着诚实守信的态度参加考试 , 严格遵守试场规则 ,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 , 不得扰乱试场秩序。
二、学生凭《学生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进入试场,开考正式铃响后才能答题。开考十五分钟后 , 迟到考生不得入场(特殊情况须经主考批准后参加考试)。
四、考生入场 , 除书写蓝 ( ) 字迹的钢笔、圆珠笔、铅笔和圆规、直尺、三角尺、橡皮、计算器(不带储存功能)及一张16开(或A4)空白草稿纸外,其它物品不准带入试场 (开卷考试科目, 可携带教材及指定相关资料 ) 。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 ( 如寻呼机、移动电话 ) 、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试场。若有误带上述物品,则需将其放置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
五、考生进入试场后,应对号入座。《学生证》和《准考证》等证件应放在桌面上方以便核验。考生在答卷前,必须将自己的班级、姓名和学号准确清楚地填写在试卷规定位置上。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 , 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六、考生应按规定答卷 , 不按规定答卷或在草稿纸上答卷 , 不予给分。
七、考生在考试中必须保持场内安静 , 不得有旁窥、交谈、打手势、做暗号、夹带等舞弊行为,如有违犯者 , 视其情节轻重 , 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成绩直至行政处分等。
八、开考三十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试场。考生离开试场必须将答卷及答题卡交给监考人员 , 不准将答卷及答题卡带出或传出试场。考生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试场 , 不得在试场附近停留、交谈。
九、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宣布停止答卷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在原位静侯, 待监考人员按顺序收齐全部答卷及答题卡后方可离场。
十、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试场。
                                                                                                                                教导处

2005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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