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8 文明创建指标综述
作者:教科研室 发布时间:2013-1-8 点击数:16973
深入推进文明创建 共建共享文明成果
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普教系统文明单位(和谐校园)测评指标体系》要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科学”的办学传统,倡导“学术型、合作型、创新型”校园文化。以筹备140周年校庆为契机,以建设格致奉贤校区为抓手,不断提升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学校被评为“上海市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示范学校”,第十二次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殊荣。
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形成文明单位创建的长效机制。成立了以党总支书记、校长为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每年召开1-2次全体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组负责全校文明创建的日常工作;各中层处室部门负责人与各年级支部书记负责文明单位创建的各项具体工作。学校党总支年度工作计划把文明单位创建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推进落实。
学校积极开展教师节表彰、“七一”表彰、精神文明表彰等创建活动,树立师德典型,弘扬文明风尚。坚持11年办好格致社区学校和劳模爱心学校。积极参与地区共建、军民共建,进一步做好与街道、武警部队、黄浦图书馆、车辆管理公司、上海音乐厅的结对工作,共建共享。发动全校师生参与“爱的教育”主办的一系列献爱心活动。积极参与黄浦区创建文明城区活动,做好宣传发动,卫生保洁,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等工作。组建党员教师校园护导志愿者和青年教师维护交通秩序志愿者队伍,服务奉献。师生对文明单位创建满意率100%。及时回应新闻媒体、师生员工对创建工作的投诉、意见和建议。
做好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在线建设、展示交流工作,更新信息,宣传报道创建情况,不断提高在线创建水平,形成科学合理的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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