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期“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后备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校办     发布时间:2011-12-13 点击数:1349

局属各基层单位:

根据沪教人【2011】71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期“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就本系统推荐第三期“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后备人选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能力素质:具有发展潜力,勇于开拓,在教育管理或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有创新精神。

(3)专业素质(侧重教师):专业理论基础较扎实,了解学科发展动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本学科建设中能发挥重要作用。

(4)管理素质(侧重校长):重视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积极开展现代学校教育管理和教育研究;重视德育工作,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推动课堂教学创新;重视学校文化建设,善于团结协作,办学有特色,能在同类学校中起示范辐射作用。

(5)身心素质: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育管理或教育教学工作。

2、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1969年后出生的中学高级教师,1975年后出生的小学和幼儿园的小学高级教师。

(2)有强烈的进取心和学习愿望,具备发展潜质,外语基础较好的区学科带头人或后备人选;市德育实训基地的优秀学员。

(二)推荐名额

本系统推荐名校长后备人选名额6名,推荐名师后备人选名额28名。

(三)推荐方式

名校长后备人选申报由组织部门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

名师后备人选申报采取学校推荐(通过组织公平竞争的形式,严格按照规定条件提出后备人选名单)、专家举荐(有至少2名以上专家提出推荐的理由)和个人自荐(根据自己能力与发展提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凡个人自荐、专家举荐的,应征求候选人所在单位的意见,同意后上报。

区教育局对申报人选组织专家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经审定后报市教委。

(四)推荐时间

12月13日       下发通知给各基层单位

12月19日前      候选人推荐表和汇总表书面一式三份上报。

原黄浦学校送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电子版请发送至人才中心邮箱hjrczx@hpe.cn;原卢湾的学校送教育学院发展部。

12月23日前   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评议,教育局审核后公示后上报。

具体工作要求请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沪教委人[2004]106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期“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的通知》沪教人【2011】71号文件精神执行。市教委的相关工作通知和表格请关注上海市教师教育网(http://www.21shte.net/main/)进行下载。

附件:

1、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后备人员推荐表(请点击下载)

2、基层单位推荐排序汇总表

注:请格致中学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下载“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后备人员推荐表”,按要求填写后,在12月15日(周四)下午4点前上报校务办公室。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后,我校于12月19日统一上报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黄浦区教育局

2011年12月12日

本文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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