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保险公司报销医药费需知
作者:陆幸丽 发布时间:2004-11-22 点击数:2471
一、可报销的发票时间: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3月31日止
二、报销金额:上述时间内所有医药费发票最多报2000元,扣除430元自理,剩余部分(1570元)再打7折,便是你从保险公司获得的最高补偿。
三、发票中需剔除:
1、挂号费;
2、用医保卡在外面药店买药的发票;
3、在街道医院看病的发票;
4、牙科门诊发票;
5、发票中自付金额。
四、报销方法:到朱莹毅处领取指定信封后,送指定邮局。(指定邮局列表朱莹毅处查看)
五、办理报销时间:即日至200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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