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 页 > 党旗飘飘 > 党建信息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作者:党总支     发布时间:2011-3-29 点击数:2031

1、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对象是优秀的教职工和优秀的高三学生。

2、党总支和分支部每学期至少对党员发展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研究。

3、高二年级建立学生党课学习小组,由德育处负责落实党史学习和实践考察。党总支不定期组织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党课学习。

4、分支部应由专人分工联系,关心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党总支每年选送师生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区教育党校党的基础知识培训。

5、、对提出入党申请的教职工,由分支部指派党员为其政治导师。

6、、加强对预备党员进行预备期内教育,由入党介绍人具体负责联系。

7、高三年级党支部在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做好高三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本文共1页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问题反馈 | 地理位置| 违法举报

 沪ICP备05028997号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3828号

上海市格致中学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0 - 2019

地址:上海市广西北路66号 邮编:200001 电话:67157666、63510228 传真:33040215

违法举报电话  63510228*2701 67157666*2701 email:gezhi@gezhi.edu.cngezhi@hpe.cn

中文域名:上海市格致中学.公益

     
当前在线人数:1393;累计访问人数:33608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