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活动中心使用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场地是格意楼学生社团活动中心(以下简称社团中心)
二、社团中心的开放时间为12:00 ~13:00 下午15:40~17:30
三、离校前,社团中心应关好门窗及电源方可离去。
四、爱惜社团中心内的设施,及时清理垃圾,保持清洁卫生。
五、社团中心内使用原有设施以外的电器用品,请事先向学生会申请,并经学生会同意后方可使用。
六、社团活动场地借用:
1.凡借用场地应先向学生会提出申请,经核定后方能借用。
2.技艺性社团如需特定的排练教室,须经由学生会社团部和教导处统一安排后,分配指定场地定时使用。
3.借用体育馆、音乐教室、运动场(操场、球场等),应至总务处办理借用手续。
4.为维护活动中心之整齐,各廊道、墙壁与门窗玻璃等公共空间,禁止各社团任意张贴海报、布告或堆置杂物器具。
6.社团活动结束后,应主动负责清理所借用之场地并恢复原状,违者取消借用权。
七、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公告之。
上海市格致中心学生会